问:女方和男方离婚争孩子抚养权。 男方有抚养条件。 女方无工作无经济来源。 且女方父母家庭基本

2024-11-23 19: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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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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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没得问题,抚养权的判定首先是看双方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如果你说的是属实的话女方没有胜算的,除非男方有什么不良嗜好,或者孩子对男方的意见很大。

回答3:

应该很大,建议你咨询下律师

回答4:

其实这种事情协商就好,一旦牵扯起诉和取证,都是费时费力得不偿失

回答5:

孩子多大?你是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