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相关法条:
第四条 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按照护照法的规定是不能,但也不乏当地部门执法有松动,自己可以去尝试一下。
并不是所有不履行义务的人,都会上黑名单的。
1、在法院失信黑名单上的,都是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人;
2、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的,应当告知法院。这种情况,不会上黑名单的;
3、如果履行义务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暂时中止执行,等以后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这种情况下,也不会上黑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