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你要变更的并非是抚养权,而是抚养关系。最好是协商变更,若无法协商的,可先抚养孩子一段时间,并在这段期间内尽量让周边群众都认同你和孩子一直生活。期间到后,找证人证明女方是自愿把孩子送给你抚养的,及证明你和孩子一直生活达到一定的期限且对孩子健康成长并无不利,以未尽抚养义务为由起诉女方。(如女方未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支付抚养费等。)如果女方不同意,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望采纳
这方面的最好找相关的律师去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