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问题我是这么考虑的,也许是片面。我也不是什么心理,生理专家,也不是律师,既然安全套都可以摆在超市很显眼的地方卖,光盘不也如此么,因为对于婚姻和两性来说,属于有益于身心的东西,毕竟有些新婚夫妇会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但是问题不是出在能不能带到公共场所,我觉得问题在于光盘的正版盗版与否,如果是正经盗版的光碟,哪怕拿到商场也没什么过分的,毕竟有光盘这种东西,毕竟有性教育方面的视频。个人观点,勿喷!有不同观点可以说,不需要评论其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涉案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200件以上”,方能定罪。携带1本淫秽书刊,绝对构不成运输。
鉴于你说的情况,严格意义上讲,数量只有三张,一般情况下不进行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