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关键不是对方到不到场的问题,我所关心的是对方有没有收到或以各种理由拒签法院的开庭的传票,要是那样,是好长时间,法院还要按照流程进行公告,如果对方已经收到了传票而不到场,理应可以缺席判决!如果以当事人不到场为由不能判,那天下的离婚诉讼还能展开吗?
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都必须到场,但是一方拒不到场的话可以使用拘传,但是在现实中很少在离婚案件中用拘传的方式,一般是缺席判决。这种情况你最好向上面的法院反映一下,不能这样子拖下去的。要不然就请个律师,动用社会关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