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是不会理赔的,因为自杀不属于意外事故。意外事故是指被保险人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并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自杀显然不符合“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等要素,不属于意外事故,故不属于保险公司的意外险责任范围。
如果是选择投保定期寿险、长期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两年后自杀可以获得赔付。根据新《保险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你好 自杀可以理赔 但是是在合同生效两年后 因为医学上指出 人的求死意愿再强 也会在两年以后消失 所以在合同生效两年以后 自杀是会理赔的 比如张国荣 他是自杀身故的 但是保险公司就赔偿了他一大笔金额
1.如果购买的是意外险,自杀是不能赔偿的。
2.如果购买的是人寿保险,过两年后自杀才可以赔偿。
陪不赔偿不同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规定,太平人寿是赔偿,但是有期限限制,保险生效两年之内自杀不赔付的。
不赔的,就像自残索要保险赔偿只能被认定为骗保一样,是要受到刑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