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
1、法律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而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和《经济法》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
4、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保用品;劳务合同没有这方面规定。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双方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加入用工单位,就应承担某一项工作,遵守单位的内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按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有关法律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实习合同则不同,它一般是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约定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实习的目的在于教学,让学生接触社会、实践理论知识。
1、合同性质不同,受法律的保护不同。劳动合同是企业单位与个人通过建立劳动关系而签订的合同,受《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见习合同虽然在劳动时间、休息时间方面受《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保护,但其实际为单纯的合同,受《合同法》的约束。 2、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一方主体为自然人,是已经毕业或失业的自然人。但见习的一方主体,是学生,其管理仍为学校。
实习协议是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并不适用劳动法,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适用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所谓的见习合同是企业为了规避责任而签订的另一种形式的劳动合同,其实它不受法律的保护,属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实习生劳动合同那他的主体必须的未毕业的学生,而且要与学校定力三方协议,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