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签收之日起,6个月后就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证明没有和好的可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法院仍维持原判,可否重新起诉离婚? 《民诉法》111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在六个月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因此,
应在判决离婚六个月后再重新起诉。
您好,从二审判决书判决书送达之后一审判决生效。判决生效后再等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