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离婚的时候是否涉及了该笔债务,如已经涉及并明确约定由男方负责偿还,女方可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男方没有偿还能力,债权人可要求女方偿还,女方在偿还后可持离婚协议或法院的裁判要求男方承担。除非女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男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务人知道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人利用离婚逃避债务。
如果离婚时有债务,离婚证可以办理而且以后有效,但是财产分割没有考虑债务就是无效的,通过离婚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是不行的,女方两手空空走了倒是有情可原,债权人本人也是有责任的,女方不承担债务也算是给他的一个教训,没有担保的借款是不明智的
丈夫欠下的债,妻子还与不还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队具体分析如下:
共同债务的定义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五)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八)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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