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体检结果企业应该如何处理?

2024-11-25 18:31: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职业病体检结果企业应该存档。
职业病体检周期,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少数2年一次),企业应该给职工建立职业病健康档案,职业病体检报告,需要存档。
对于你的问题,是一定要按国家规定执行。
1、入职体检时检出职业禁忌症、企业有权可以直接解聘。
2、岗中体检时检出员工有职业禁忌症,依照规定不能从事现有环境的工作,公司有权安排员工调岗,不服从调岗者,可以劝退。
3、有传染病的员工,企业应该让员工请病假回去治疗,不在传染期的传染病可以安排妥当的工作,或者劝其病退。
4、体检过程中有些个人疾病需要复查的情况,首先与职业无关的疾病可以不在职业病体检范围内,如果职业病体检包含了与职业无关的疾病的检查项目,需要复查的,企业就应该付复查费。检查费付了,复查费就要付。
5、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所以这个需要企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去做工作。必须进行离岗前的体检,不进行离岗前体检的,不给办理离岗或辞职手续。否则会给企业带来不确定性的风险。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十条 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十一条 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第十二条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回答3:

  对于职业病的管理,国家《职业病防治法》有明确规定,企事业在员工管理方面,对于存在职业病的岗位,必须落实三检,入职、岗中、离岗体检,这是强制规定。对于体检的医院,必须是省级以上卫生行政机构指定的医院,而非企业自己随意选取,费用也由企业承担,检查结果要公示并让员工知晓,职业病体检的项目是由其工种性质所决定的,不是企业规定,让员工自愿放弃体检是不合法的,风险仍在企业。
  对于岗中体检出现的职业病,企业必须要组织治疗、疗养,调整员工原工作,并保持其待遇不变。
  建议你多去学习一下法律及相关条例。

回答4:

问题比较多
1、入职体检时检查出职业禁忌症或重大疾病,如果没有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应可以以不适宜岗位为由解除。
2、如果员工有禁忌症不想调离岗位,公司可以以此为由勒令其必须调离,否则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调离,不论什么原因造成的职业病都是由用人单位负责。
3、肺结核属于粉尘作业工种职业禁忌症,如患某些急性传染病应责令员工休息,心脏疾患可以调至轻休力劳动岗位。
4、个人疾病如不是与职业相关复查费用由个人自已承担,不需要企业负担。
5、签字说明自愿放弃离岗体检出了问题也是由用人单位负责,近三个月的在岗体检等同于离岗时的体检,企业可规定,不出具离岗体检结果企业劳资部门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会有后患的。

回答5:

为什么要两月后体检呢?要在试用期,第一天做工前就体检。别人用心做了两月再辞退就不好了,因为这两月是很用心做的,会让人很失望。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都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