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2024-12-16 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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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两种合同所对应的主体资格不相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主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可以都是法人、公民,也可以是公民和法人。2、两种合同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不仅仅存在经济关系,还存在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的双方只存在经济关系。3、两者主体的待遇不相同。4、两者报酬的性质不同。5、两种合同的用人单位义务不相同。6、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7、两者受国家干预程度不相同。8、两者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相同。9、两种合同对应的纠纷处理方法不同。10、两者对劳动力的支配权不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回答2: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