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有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