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出嫁的女儿享有继承权
按照《民法典》关于“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女儿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但实践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
(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继承父母遗产的,应适用《民法典》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处理。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出嫁女儿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其继承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出嫁了的女儿是享有继承权的,女儿实际继承得到的遗产,可能会受其所尽的义务多少影响。
重男轻女的思想自古就有,就算是在当代,仍有一些偏远地区、农村地区还保留这一思想。于是,在不少人的眼里,均认为家里的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男女平等。因此,作为儿子享有的继承权,对于女儿来讲也是同样享有的。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女儿的继承权。
你好,如果父亲去世,那么儿女和父母就是第一继承人,你姑姑他们无理由来继承这些财产。
你爷爷奶奶健在的话,他们可以分配这些财产
你父亲去世了,你和姐姐有继承权,有权利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那一份!不过你描述的还不够清楚,就是现在爷爷奶奶还在世吗?如果在世,他们可以公证遗嘱,因为你和姐姐给他们舍下财产了,你们舍下的应该属于你们!不属于三个姑姑!如果老人不说清楚,那么三个姑姑有权利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
你父亲的财产由爷爷奶奶,你和姐姐继承。你的三个姑姑没有权利继承你父亲的财产,除非遗嘱另有安排。三个姑姑有权继承爷爷奶奶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