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齐鲁师范学院可以修双学位。依据《齐鲁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院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学位授予的具体组织工作。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凡符合实施细则规定者,均可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所属的相应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对具备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取得相应学分,获得毕业资格,经审核准予毕业;
3、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