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育王把地方划分为若干行省,设总督进行统治。总督通常由王子充任,王子鸠那罗即为咀叉始罗的总督。次于总督的地方统治者为“普罗维希河”,相当于省长。协助普罗第希河的,有两个重要官职:一个是“揭磨一摩河马特罗斯”。监督“法”的执行情况;另一个是”乌罗迪布米河”,负责公共建设和地方福利事业。阿育王的言论显得他很关心民众。他兴办了不少并不直接给国家带来利益的公共事业,如广泛建造医院、设立国家公费医疗制度、开辟大路两旁的果园和休息场所,以及对众多宗教派别的施舍、资助传教团到国外去从事宗教活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