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世后奶奶继承部分房产产权,奶奶还有3个女儿,奶奶听姑姑说不做公证,不卖产权份额我,怎么办?

2024-11-24 22: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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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你可以试着与你的奶奶沟通,做一做奶奶的工作,多陪陪老人家聊聊你的情况,看看奶奶是不是可以做公证把房产份额留给你。你姑姑的想法是认为在你奶奶百年以后这房产有她的一份,她主要是想拿到她认为自己应得的份额。
我们来分析一下此房产中每个人所占的份额,按你现有的描述推断,如果这套房子是你父母共同财产的话,在你父亲过世后,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母亲、你和奶奶,按你父亲所占份额,此房产奶奶继承的份额是不是1/6,在奶奶过世后,按照法定继承,在此房产中你其中一位姑姑只占了1/16的份额,这个份额并不多。
所以,你把房子按市场价计算好,将金额与你奶奶和姑姑说明,也许奶奶也就同意将其所有房产份额卖给你了,你姑姑也可能早点拿到钱。主要是需要知道她们不卖你份额的真实想法,搞清楚后就可以想办法解决了。

【相关法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__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__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你好,如果你父亲立有效遗嘱,那么就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有效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即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你和你奶奶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就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无论有多少,均应同时继承,没有先后次序之分。
继承开始后,为了避免争议,继承人之间应当及时协商处理继承问题。以协商处理为主。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1130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1132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3:

查封可以,拍卖是执行阶段的事。你把奶奶的份额用金钱折抵给付即可。也可以协商加上她的名字维持共有状态。

回答4:

如果你对这个房屋有特殊的感情,就可以出高价将那个份额买下来。没有什么是钱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你对这个房屋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拍卖房屋,把钱分掉,是干净利落的解决方案吧。即使进行诉讼法院,在拍卖完成之前,也不影响房屋使用。

回答5:

我觉得你爸爸的产权应该由你去继承。与你的姑姑有关系吗?可能得有你奶奶一部分,这个你可以走法律程序,找个律师来帮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