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通过你的描述是不足以让对方丧失继承权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对于不分或少分的规定重点在于生前是否尽到了扶养义务,而仅以没有支付你所说的费用为由起诉,是很难获得法院支持的。
按理说不可以,他有继承的权利,或许你可以找到他不孝顺的其他证据证人等,也不能剥夺他继承的权利,最多是偏向于你而已
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但依据我国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