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中介提供的中介服务,实际上就是《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居间行为;2、《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这个与中介没有关系了,具体还要看中介服务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