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散装白酒需要酒类商品零售许才可以买卖的。
一、许可条件:
有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条件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须符合卫生、消防要求;
配备熟悉酒类专业知识和身体健康的经营人员;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业务:
(一)申办新证
1、填写《XX市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和《申请报告》。
2、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范围需有餐饮、酒的销售)。
3、提供《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业主)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及租赁协议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一)原证变更
1、填写完整的《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变更、补办、注销登记表》。
2、已变更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填写完整的《XX市酒类商品零售许可告知承诺书》
4、原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5、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仅限变更此事项]
6、变更后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仅限变更此事项]
(二)遗失补办
1、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全部遗失,提交材料等同新办。
2、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提交《承诺书》、《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原本、法定代表人(业主)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歇业注销
1、收回原酒类商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准予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仅限企业法人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