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般意义上讲,法分为实然的法(law as it is)和应然的法(law as it ought to be)。 应然就是“应该是怎么样的法”,实然就是“实际上是怎么样的法”。 实然的法就是法律规则。 法律永远都是不能做到“应然的法”,只能通过努力,让实然的法,也就是法律规则的尽量靠近应然的法。 律学研究的是实然法领域,法学研究的是应然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