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金融企业取得的以物抵债的房产应如何缴纳房产税问题:对金融企业取得的以物抵债的房产,凡金融企业未投入使用或在帐务处理上未记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在国家税务总局末作统一规定之前,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参考文件:地税函[2001]181号《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