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协会员的入会条件

2024-11-25 13: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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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美术家协会章程,愿意遵守中国美术家协会个人会员准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 1、本人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合作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累计三次以上的,申报人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方可推荐申报。作者在同一展览、同一画种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只作一次计算。
2、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艺术类正高职称,即获得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编审、一级美术师等正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在省、市、自治区重大展览中获最高奖。如在省、市、自治区美协主办的建党、建国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最高奖项。
3、独立创作的作品一次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展金奖或中国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奖。
4、壁画、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的作者入会,其作品要有三件以上(含三件)在省、市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中国美协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5、从事陶艺、环境、工业等艺术设计专业的设计人员和工艺美术设计人员,工作时间满十五年,且学术成就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经中国美协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建议,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6、从事建筑美术、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已是该全国性专业协会或学会的全国会员,确具代表性较为著名,并由该协会或学会推荐者。 从事美术史和美术理论研究者入会须被评为研究员、研究馆员、教授或相应正高职称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有专著、译著两种以上在国家出版单位出版(不含教材和编写美术书籍)。
2、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在有统一刊号的全国性专业刊物及《美术家通讯》上发表,累计六篇以上者。 1、在全国重点出版社从事美术编辑,获得编审职称,有一定的艺术实践活动,作品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全国性展览或多次在报刊上发表、出版者。
2、所编书籍获国家图书奖两次,并对推动美术创作、发展美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3、教学十五年(含十五年)以上或在院校系科主持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曾被省部级以上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专家者。
4、在省级以上博物馆、艺术研究部门及其它美术研究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有显著研究成果,已获美术类正高职称者。 1、在美术家协会(包括省、市、自治区美协)从事组织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精通业务并有突出成绩者;
2、任省级美术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秘书长三年以上(含三年),精通业务并有显著成绩者。
3、其他从事美术组织工作二十年以上(含二十年),在美术创作队伍组织建设中有突出贡献,其成就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者。
4、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省市创作中心、展览中心、美术产业示范基地等单位做领导工作达五年以上(含五年),参与中国美术家协会的美术活动或者组织工作,为美协工作做出卓越贡献,并具有相应的研究、创作水平的,经中国美协会员工作部建议,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五、年满七十岁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老艺术家,在参展条件欠缺的情况下,可由省、市、自治区美协重点推荐申报。
六、在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工作中,在同等条件下应重视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入会。凡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及女性美术家,在欠缺一次参展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由省、市、自治区美协推荐申报。
七、冒充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发现即通知所在省、市、自治区美协备案,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即使条件具备也不准推荐申报。

回答2:

入会条件:

  1. 本人作品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入会资格。

  2. 合作作品参加与入会相关的展览,作者每人按半次计算,累计三次以上的,申报人至少有一次独立创作的作品达到入会资格,方可推荐申报;合作作品署名第五位(含)以后不计入资格。

  3. 作者在同一种类、同一展览中有多件作品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只作一次计算;同一作品多次参加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只作一次计算;构图高度雷同作品(以作品局部为另一幅作品的,按雷同作品计),参加不同展览、相同或不同种类的,只作一次计算。

  4. 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美术类正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重大展览中获最高奖。如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建党、建国重大综合性展览中获最高奖项(注:此类展览及展览中获最高奖项的名单及作品图片资料(出版画册)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提前报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联络部备案)。

  5. 两次参加与入会相关展览并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做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1)获得美术类副高职称,申报材料以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批的职称证书为准。

    (2)全国重点美术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三次以上(含三次)参加入会相关展览但未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的。

  6. 独立创作的作品,9次以上参加2016年(含)以后举办的入会相关展览但未达到展览规定的入会资格的,可作为参考条件,酌定入会。

  7. 独立创作的作品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或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金奖一次,即可获准入会。多人合作的作品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金奖或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金奖,主创顺序署名第一位者按二次入会资格计算,署名第二位者按一次入会资格计算,署名第三、四位者按半次入会资格计算,署名第五位(含)以后的作者不计入入会资格。

  8. 独立创作的作品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或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银奖一次按二次入会资格计算。多人合作的作品获得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银奖或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银奖一次,主创顺序署名第一位者按一次入会资格计算,署名第二、三、四位者按半次入会资格计算,署名第五位(含)以后的作者不计入入会资格。

  9. 独立创作的雕塑作品有两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且达到展览规定的条件。

  10. 壁画、城市雕塑作品一次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与入会相关的展览并达到相应的条件,同时有两件以上(含两件)在省、市以上重要场所装置,并在美术界产生良好影响,经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推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

  11. 从事电影美术、舞台美术及工业美术等方面工作十五年以上,已是该全国性专业协会或学会的全国会员,作品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并由该协会或学会出具推荐信,酌定入会。

  12. 从事文物修复、壁画临摹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工作时间十五年以上,做出重要贡献、学术成就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成就证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酌定入会。

  13. 从事连环画、漫画、动漫、漆画、陶瓷、少儿美术、插图装帧、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艺术、实验艺术、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品保存修复、工艺美术以及民族美术创作的人员,取得特别显著的艺术成就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的,中国美术家协会相关专业艺术委员会可以提供建议人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推荐申报,酌定入会。

  14. 从事装置、影像、行为以及其他当代艺术形式创作的人员,参加国际、国内知名艺术展两次或者有特别突出成就者,酌定入会。

回答3:

参加中国美协申请表在哪里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