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农业环境保护法的任务和作用

2024-12-27 0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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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业环境保护法(agrieultural enviroment Proteetion law)国家调节人们在保护农业资
源和生态环境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 范。农业环境保护法,既是环境保护法的一部分,又 是农业经济法的一部分。 沿革和发展古代国家已有某些关于保护海洋资
源和森林资源的法律规定。如古罗马法规定,要保护 海洋和海岸的共有资源。公元9世纪查理曼帝国《查理 曼庄园救令》中也有“好好保护森林”、“决不容许把它
们砍伐和毁灭”的规定。1448年德国巴登州制定出专门 的《森林条例》,1669年法国制定了森林及水法,1836
年美国颁布了联邦森林法,1935年英国制定了“联邦食 品、药品、化妆品法,’(其中明确规定农药残留允许量)。 较普遍地注意农业环境保护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如日本制定了《农药管理法》(1948年)、《水产资源保护 法》(1951年)、关于防止农用地土壤污染的法律(1967
年)、《公害对策基本法》(1967年)等一系列法律。在60 年代,日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定污染物排放标 准,建立一整套环境保护机构,并陆续颁布了诸如
限制〔厂排水的法律、关于限制煤烟排放的法律、 《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污染防止法》、《农地土壤污 染防止法》、《自然环境保护法》等。日本政府设立了环
境保护厅,各都、道、府、县普遍设立有环境保护部、 课、局,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苏联和东欧国家也 普遍注意农业环境的保护,制定有相应的法律。
中国的历史文献上,很早就有关于保护农业环境 的记载。夏代就有“春三月林木不登斧,以成草木之 长”的论述。商代设掌管森林的官职“山虞”。周代设有
“山虞”、“林衡”的官职,并有“孟春之日禁止伐木”的 规定。不到夏季不准入山采樵,不准捕捉幼兽幼鸟或 掏鸟卵,不准设置诱捕鸟兽的网、陷阱等。汉代、唐
代都有保护珍禽异兽、林木的法律规定。宋、元、明、 清也都有类似的禁令。如明代曾规定毁伐林木要治罪, 清代曾把东北天然森林划为四禁区域。中国国民党政
府也颁布过森林法、渔业法。全面注意农业环境保护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 《关于严防森林火灾的指示》,同时还发布了对稀有生
物和古迹、珍贵文物等的保护办法。1955年国务院发 布了《关于渤海、黄海及东海机轮拖网渔业禁渔区的命 令》及其补充规定。同年农业部发出《关于开展农作物病
虫防治和检疫工作的通知》。1957年国务院批准农业部 发布《国内植物检疫试行办法》。1958年化工部、农业 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颁布了《农药质量管理条例(试
行草案)》。196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 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1963年国务院颁布了《森
林保护条例》。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发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森林法(试行)》,国务院发布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
例》。1982年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 物检疫条例》,国务院发布了《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况1 983
年国务院发布了《植物检疫条例》。1984年12月正式通 过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所有这些法规 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都起着积极的作用。
主要内容①关于农业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任务 和权利、义务的法律规定,以及农业环境保护中侵权 违法行为的责任。②关于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
法律规定。包括合理使用土地、改良土壤、合理灌溉、 增加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江河湖泊、水塘、水 库等水域的水质和水生资源,合理开采地下水和矿藏:
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合理采伐,,及时更新,防止火 灾;保护和发展草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生物 资源等。③关于防治工业污染和公害的法律规定。包
括严格控制工矿和其他企业超标排放废水、废渣、废 气及其他有害物质污染农业环境;农村工业发展无污 染、无公害企业;禁止船舶、医院、屠宰场等向养殖
和灌溉水域及水源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安装排烟除 尘设备;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污水灌溉、养殖的用水 标准;生物、氧化塘(沟)和自然净化污水;土地处理
的推广;合理使用化学肥料;农田、·森林、池塘、草 地应用的塑料、化学毒品、酸(碱)性物质等废弃物的 处理;动植物检疫,病虫害防治,有传染病史的动物
尸体、遗物的处理;放射性物质污染、电磁波强辐射 的防止等。④有关改善农业环境的法律规定包括合 理调整农村声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保持生态平衡;
农业环境保护的科学研究和监测、检验等。⑤关于农 业环境保护机构及其职责的法律规定。包括农业环 境保护机构的组建、人员配备、经费开支:制定农
业环境保护的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技术标准以及 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农业环境监测、工程设计 审批和施工;对破坏农业环境的事件提出公诉、调查
和处理;组织国内外农业环境保护的经验交流;对农 业环境保护干部进行培训和奖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