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 法院会将案件发回重审?

2024-12-03 19: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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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
  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回答2:

发回重审的理由有如下几点:一是事实不清;二是证据不足;三是程序违法。二审时,如果当事人增加了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会主持调解,调解不成也不会处理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但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诉讼。你所说的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这不能算是新的诉讼请求,只是他的答辩,因为他并未提出上诉,法院不会将他的答辩认定为新的诉讼请求,不会因此而导致发回重审。这一点,你大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