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报酬晚上让教师开家长会违反劳动法吗

2024-12-23 08:14:3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从劳动法来说,这属于加班,应该要给加班费。从工作性质来说,老师有责任和义务做学生的家访,家长会可以说是一次集中的家访,如果这样还要报酬,那就改行吧!

回答2:

  如果教师与学校存在劳动关系的,学校安排教师在晚上加班工作的,应当支付加班费,如果学校不支付加班费的,学校的行为违法,教师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回答3:

  这不是违不违反的事。学校的原因,为什么要在晚上开家长会。白天正常的工作时间完全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