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非沈阳、大连两市户籍人员,老年人以及在辽宁省居住6个月以上人员等流动人口,均可异地或就近办理护照和赴台出入境证件。
在沈阳、大连可异地办普通护照
从2013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大陆居民可在沈阳、大连市异地办理普通护照和赴台出入境证件。具体实施人群及申请手续是:
(一)本市户籍人员的外地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提交申请时需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和与入台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提交申请时,需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在就业地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以及与入台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