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不是严重的伪造变造,构成行政责任,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对其处5至15日的行政拘留并处500至1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