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赶紧去找申请人好好谈谈每月给多少什么的让他别再找。你那什么规定我不了解,我们这有编制人员如果沾上这种事又被拘留之类的是有可能丢工作的。正常执行会去单位调查,一般顺路就下扣留手续【243】。也可能直接冻结银行账户。拒不履行【111】和拒不申报【240】是两个不同的拘留理由。会留生活费,而且配合的话有机会多留一点。最好是不要冻结账户,这样有机会把那种每年一发的钱比如考核奖什么的保住。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如果法院进入到执行阶段,法院可以要求你履行法院判决,每月扣发工资,只给你留生活费,其他款项都可以划走。
除了来你单位外,还可以通过你每月缴社保等依据来查实。一般情况下,我希望你不要怂恿单位出具假的工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