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杂志上发表过的作品能再出书吗?

2025-02-05 16:32:4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一般情况下中短篇幅的文学作品都在杂志,报纸,及学术期刊上发表,而后也可积集出版,鲁迅的《朝花夕拾》集,余秋雨的《文化苦旅》等作品都是分篇发表之后才发表的作文集。

回答2:

**可以**。已经在杂志上发表过的作品可以再次出书,但需要注意的是,出版社对于出版的内容通常没有创新性的要求,因此作品需要具备一定的质量和吸引力。同时,出版前需要确保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避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果作品已经在杂志上发表并获得了著作权人的许可,那么可以将作品汇编成书并进行出版。

回答3:

<著作权法>
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杂志社只有汇编权,及,它对文章的编排体现出独创性,这个”编排”,成为杂志社的权利.

但是,文章的著作权,仍归个人.

并没有转移给杂志社,杂志社那点稿酬,是买你的首次发表权,而不是整体的著作权.

你可以出书,不必跟杂志社谈.

你不放心,打个电话确认一下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