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2024-11-23 15: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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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据分析如下: 一、由法院致函银行,冻结银行账户,在帐户直接转账; 二、由法院致函工作单位在工资中代划扣; 三、由法院查封扣押财产,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抚养费。 四、对恶意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不听劝告者,法院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回答2: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婚姻法》第48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回答3: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有以下程序: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