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怎么立遗嘱 子女是否需要签字

2024-11-25 02: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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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公民立遗嘱是依法处分个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所以,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该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就可以产生法定效力,而继承法第十七条中对几种遗嘱的形式有明确规定,无论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或者口头遗嘱,都不存在被继承人子女签字同意的规定。遗嘱是被继承人对于自己个人财产的一种自由处分,子女作为继承人是没有任何权利去干涉父母如何处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回答2:

1、她自己立遗嘱是有效的,是自书遗嘱的话只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2、所立遗嘱是不需要子女签字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扩展资料

一、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二、遗嘱继承的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回答3:

不需要子女签字。
继承法对于立遗嘱的法律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回答4:

因为房子在你爷爷名下,你爷爷去世了,没有立遗嘱,这房子就不都是你奶奶的了,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都有权继承一部分,首先你奶奶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拥有这房子一半,剩下的一半是你爷爷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平分,只有其他人都放弃继承,你奶奶才能完全拥有这套房子,才能立遗嘱给自己的小儿子。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