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房之后又复婚,产权是否属夫妻共有?

2024-11-07 18: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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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不是。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归属进行处理,如果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即使复婚,该房产性质不会改变,还是归一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离婚时婚前房产分割:

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婚前购置房产的不同方式,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当然也有所不同。

第一种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房产分割:

当购房者于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及个人于结婚前偿还的贷款,这房产是属于购房者个人的婚前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婚前属于个人的财产,原则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不允许分割的,双方另外约定的除外。

购房者结婚后,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第二种 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在离婚时,这样的婚前财产分割: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物权的产权认定以物权登记为准,就是说,房屋产权证上登记谁为权利人,谁就对该房屋产权享有所有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婚姻法

回答3:

不是。
是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回答4:

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你名下,过户后再复婚的,该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即属于你个人所有。

回答5:

过户的时候你是处于单身状态,因此此时房产是属于你个人财产。 后复婚,房子还是你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