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国家并没有规定统一的接见时间,实践中,各监狱根据本监狱的实际情况确定接见时间,亲属监护人可通过亲情电话或信件了解接见日期。接见时要持与服刑人员关系的证明,在规定的时间接见。
根据《监狱法》第四十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根据法律规定,近亲属同人犯会见须经公安机关主管领导批准,会见时间每次不超过半小时。
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
扩展资料:
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
一、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可以为监狱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二、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三.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在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
会见的时候需要带上“会见卡”,会见卡只有服刑人员的亲属才有,但是服刑人员的朋友可以跟随其亲属一起去会见;探监一般一个月一次,人员不固定,但是需要经监狱许可。
根据罪犯罪名、余刑及其现实改造表现都有关系,当然,很多监狱虽然规定里有离监探亲的条款,但是出于安全考虑,基本不执行。
1、罪名方面:暴力犯罪、累犯、涉黑涉毒邪教、恐怖分子、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不允许。
2、余刑基本要求过半,如原判10年,要求5年以下,原判无期徒刑,要求7年以下等等,越短越好。
3、改造表现越好、民警评价越高可行性越高。
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的,但与假释有着一定的相同处。
在具体实践中,在押服刑人员是很少有机会能出监探亲的。在现实表现良好,在押刑期过半的情况下,有2种押犯回家探亲的情况:
1、在押罪犯父母病故,由监狱警察押往灵堂吊唁;
2、在押罪犯父母弥留,由监狱警察押往医院看望。
因为一个监狱有很多监区和大队,是轮流的,一个月每个大队固定有一天或两天是接见日 。 具体什么时间接见,要与他本人或他的家人联系。
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罪犯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指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是指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我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在实践中,国家没有统一规定服刑人员接见的日期,各监狱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进行安排。
你好!监狱里面一个月可以看两次。看望的时间是监狱的规定。必须带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