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你的房子的问题,请问你的房产证上面是写了你和你前妻的姓名吗?(1)、如果只有你的姓名,那么你可以直接处分,不用你前妻签名。(2)、如果有两个人的姓名,那么这就要看你们签协议时上面有没有对房子的具体约定,如果有约定是归你,那么你前妻有义务将房子过户给你(就是把她的名字除了)。如果只有一条,无其它财产纠纷,但是你们没有对房子作出约定的话,现在又有纠纷,那么根本无法判断当初你们是商量将房子归谁,这样的话协议书就存在问题。只能再起诉分割房产。
二、对于小孩子的户口问题,既然是约定由你抚养,那么你前妻是有义务协助你将他的户口迁到你这儿。
三、对于法院的态度问题,如果你们觉得法官很不讲道理,你们可以打法院的投诉电话投诉他(这招很有效!!!)。
1、如果当初对房子没有写清分割条款的话,可以去法院再行起诉。
2、如果法院判决由你抚养小孩,那么你的前妻有义务协助你。你也可以拿着法院判决出去当地派出所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