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地积征用补偿与附着物(林权)补偿分开操作,地上部分的补偿属于使用权人(承包人),地积征用补偿属于所有权人,但须支付使用权人(承包人)的承包合同使用权期的预期收益。
征地补偿中的土地补偿费用归集体所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归林权人个人所有;
未签字征用协议无效;
林权证登记有效,未经法定机关依法定程序撤销、注销、废止仍然有效,镇长的话没法律意义;
征用、征收需经法定程序审批,租用期限30年超过法律规定20年的最长租赁期限
1、林地10000元一亩是只地,林不算。
2、如果不签字那就是不同意征用,林木是个人的所有权,地是国家所有权。
3、林权证有期限,但是林权证不能大过国家的征用性质,但也不是当地镇政府说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