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说的没有保健品批文却声称有保健功能或者冒充别人的批文这一情节,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或《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具体是虚假表示、虚假宣传或冒充质量标志三类违法行为。
鉴于违法行为情节的细微差别,在法律规范上会有所不同,故不可能就你的简述给你详细的答案。
但可以说明的是:工商部门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有权查处此类违法行为。
判断行政部门是否有权,关键在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如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销售假药就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而应移交药监局。但假药涉及广告、商标等违法情节,则工商部门有权查处。
凡事不可一概而论,法律之间如何衔接、转致,需要认真、细致。
药品是特殊商品,工商局不能处罚药品,但是非药品类商品质量发生问题,工商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处罚。
所以你只有配合接受处罚,再做出陈述申辩,例如按照药品来做记录等,以减轻处罚。
今后保健食品管理条例出台之后,工商局能不能查处保健食品,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有的。被发现后,罚款和取缔药店营业执照。
这个实际上是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能,可以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