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南京属于中高水平。下面分别从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在岗职工的工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3个方面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与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对比分析
根据南京市人社局发布的《南京市社会保险2019年度信息披露通告》数据显示:2019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数98.46万人;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为3063元/月。
即:每月5500元的养老金,比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高了2437元,至少要高于49.23万企业离退人员(98.46*50%=49.23)的养老金。
二、与南京市企业职工的工资进行对比分析
根据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南京市工资与收入》数据显示:2019年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均工资为118906元(9909/月),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124896元(10408元/月);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540元(5545元/月)。
因为每月5500元的养老金,属于实发到手的工资。如果把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合计为22.5%)计算进去,应付工资相当于7100元。
即:每月5500元的养老金,对应的应付工资约为7100元,比南京市非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月均工资少了2809元;比南京市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少了3308元;与南京市私营企业月均工资少了45元。
三、与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对比分析
根据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南京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9年度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4372元(5364元/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36元(2303元/月)。
即:每月5500元的养老金,比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了136元;比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了3197元。
写在最后:
1. 与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对比:每月5500元的养老金,比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高了2437元,至少要高于49.23万企业离退人员(98.46*50%=49.23)的养老金。属于中高水平。
2.与南京市企业职工的工资进行对比:每月5500元的养老金,对应的应付工资约为7100元,比南京市非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月均工资少了2809元;比南京市非私营企业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少了3308元;与南京市私营企业月均工资少了45元。属于中低水平。
3.与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对比:每月5500元的养老金,比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了136元;比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了3197元。属于中高水平。
4.综上所述:每月5500元的养老金,在南京属于中高水平。一般应为大型国有企业主管及以上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或相当职级)干部岗位退休的职工。普通民营企业退休的基层员工,每月养老金达不到5500元这个水平。
法律分析: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前不久
宁波就传出了消息
表示将启用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而就在这几天
关于启动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的官方通告也已经发出来啦
通告原文就在下边
赶紧了解一下吧
关于启用2021年度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告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精神,我市将于10月和11月分别启用2021年度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我市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将采用新缴费基数上下限对参保单位2021年度个人缴费基数进行核定,并依据省规则统一对2021年1至9月已征缴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进行差额清算,已征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差额部分不进行清算。下一步,将按省统一部署对2021年度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开展预发转计发工作。
三、灵活就业人员执行统一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并依据省规则对2021年1至9月已征缴的养老保险费进行差额补收。本次缴费基数启用后,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额为712.26元;市区统筹范围内(不含奉化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最低月缴费额为435.3元,合计最低月缴费额为1147.56元。
四、我市原按低标准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本次缴费基数启用后,改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执行统一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五、2021年度缴费基数启用后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首个月费款征收开始时间为11月3日,基本医疗保险首个月费款征收开始时间为12月3日,请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账户中及时足额存入相应款项。
特此通告,望相互转告。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宁波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
缴费比例与缴费标准一览表
图源:宁波智慧人社
图源图虫创意:912676504596906105
除此之外
官方还对一些常见的问题
作出了回应
常见问题解答
2021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按19783元(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按3957元(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何时启用新基数?
答:根据省统一安排,10月18日完成业务经办系统新基数的参数配置并进行新基数预启用,10月27日起正式启用。
10月18日完成系统新基数参数配置后,参保人员涉及政策范围内一次性补缴业务按新参数执行。在10月27号正式启用前,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重新申报上年工资收入。
参保单位新基数如何启用?
答:根据各单位申报的2020年度个人工资收入,采用新基数上下限核定2021年度缴费基数,新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统一对2021年1至9月已征缴的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进行差额清算。
案例解析
赵某是企业老员工,当前缴费基数为3815元,已申报上年度月工资收入为3900元,新基数启用对赵某的影响是:新基数启用后,因赵某月工资收入3900元低于新基数下限(3957元),赵某缴费基数应按3957元核定,并对1至9月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差额补收。个人缴费部分补收金额合计为108.63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为(3957-3815)×8%×9=102.24元,失业保险为(3957-3815)×0.5%×9=6.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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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申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新基数如何启用?
答:根据相关规定,新基数启用时将对目前未及时申报上年度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执行10%上浮政策,再采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封顶保底。
案例解析
李某是企业老员工,当前缴费基数为5000元,2021年李某企业未申报其上年度工资收入,新基数启用对李某的影响是:因上年度工资收入未申报执行10%上浮政策再进行封顶保底,则新基数启用后李某缴费基数按5500元核定,并对1至9月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差额补收。个人缴费部分补收金额合计为382.50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为(5500-5000)×8%×9=360.00元,失业保险为(5500-5000)×0.5%×9=22.50元。
参保单位中断、终止人员是否会启用基数?
答:新基数启用时已离开本单位的中断挂帐人员、终止缴费人员(包括已转移人员、已进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人员)不启用新基数,不进行差额补收。
已办理退休(职)人员新基数如何启用?
答:新基数启用时,参保单位当年已办理退休(职)人员采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封顶保底,并进行差额补收。
案例解析
钱某2021年3月办理企业退休,1至3月缴费基数为3815元,已申报上年度缴费工资为4000元,新基数启用对钱某的影响是:新基数启用后,钱某缴费基数按4000元核定,并对1至3月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差额补收。个人缴费部分补收金额合计为47.19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为(4000-3815)×8%×3=44.40元,失业保险为(4000-3815)×0.5%×3=2.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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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新基数如何启用?如何差额补收?
答: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延缴人员、中断缴费人员、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本年度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全省月平均工资60%(3957元)的,不作调整;本年度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全省月平均工资60%的,提高到上年全省月平均工资的60%,并对2021年1至9月的缴费进行差额补收(灵活就业人员基数差额补收部分延迟一个月征收)。
案例解析
郑某是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保缴费,当前缴费基数为3815元,新基数启用后月缴费额、差额补收金额如下:新基数启用后,郑某缴费基数按3957元核定,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为712.26元,2021年1至9月基数差额补收金额为(3957-3815)×18%×9=230.04元(25.56元/月)。
我市原按低标准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基数如何启用?启用后最低月缴费额为多少?
答:原按低标准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基数启用后改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执行统一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原按月缴纳的低标准养老保险账户可补缴成基本养老保险。新基数启用后,灵活就业人员(含原低标准缴费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额为712.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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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2021年度社保基数启用还有其它疑问,可详询全市各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综合业务咨询:12345,市本级养老、工伤业务咨询:83865155,市本级医保业务咨询:8938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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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智慧人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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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道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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