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上面有的,在学籍管理规定那里
网址是
http://www.ncbuct.edu.cn/jwc/news/news_view.asp?newsid=271
(一)学校采用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质量进行评定。
附表1 课程成绩与课程绩点的换算关系表
课程成绩的三种记载方式 相应的
课程绩点 说 明
百分制 五级分制 两级分制
95~100 4.33 取得学分,计入GPA。
90-94 优 4.00 取得学分,计入GPA。
85-89 3.67 取得学分,计入GPA。
82-84 3.33 取得学分,计入GPA。
78-81 良 3.00 取得学分,计入GPA。
75-77 2.67 取得学分,计入GPA。
72-74 2.33 取得学分,计入GPA。
68-71 中 2.00 取得学分,计入GPA。
64-67 1.67 取得学分,计入GPA。
60-63 及格 1.00 取得学分,计入GPA。
<60 不及格 0.00 未取得学分,计入GPA。
/ / 合格 / 取得学分,不计入GPA。
/ / 不合格 / 未取得学分,不计入GPA。
缺考 缺考 缺考 0.00 未取得学分,计入GPA。
作弊 作弊 作弊 0.00 未取得学分,计入GPA。
外校 外校 外校 / 认定的跨校攻读课程学分。
旁听 旁听 旁听 / 不计入学分和GPA。
未完 未完 未完 / 若逾期仍未完成,记为“不及格”或“不合格”,并计入GPA。
缓考 缓考 缓考 / 若逾期仍未参加考核,记为 “旷考”。若参加该课程的补考或下一次同一课程的期末考核,成绩据实记载。
未评 未评 未评 / 任课教师尚未评定成绩。
(二)采用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评定学生的每学期成绩,统计方法是:
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本学期修读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本学期修读课程学分
(三)采用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对学生在校学习成绩进行评定,统计方法是:
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已修读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已读课程学分
(四)成绩小于60分或不及格为不合格;成绩大于60分(含)为合格。
凡经重修获得学分和绩点的课程,统计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时,以重修获得的高绩点替换原绩点。
不用管平均绩点怎么算。你平均每科考到68以上,就能到2.0。因为68的绩点是2.0.至于算法,忘了。挺麻烦,一公式,新生会发一个新生手册,上面有。。不过一般都没人注意那玩意,因为只要你稍微稍微用点心,都在68以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