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金——增值税的借贷方区别:
1、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是二级科目,在这个二级科目下面还有三级科目,比如“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但是不只有这两个哦,还有很多(以后学税务会计的时候会有介绍的),其中就有一个科目叫做“已交税金”,销项税额是应该要交的税,一般情况下,记在贷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购货发票的进项税额是用来抵扣的,也就是可以减少要交的增值税,一般情况下,那就是记在借方了: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销项和进项的差额就表示企业实际应该交纳的增值税,记在“已交税金”科目(一般销项户大于进项),会计分录就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4、等到企业真正交纳时,就记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所以最后反应交增值税税的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你的问题涉及到一般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的问题。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按照销售时计算的销项税额减去进货时计算的进项税额之后的差额缴纳,因此在进货的时候税金记在借方,相当于抵减以后销售时的销项税额。
负债,增加记货方,减少记借方,以前内容所述,是用现金已支付,属已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科目:贷方是指的未交税款 ,借方指的是已交税款
进项税额是你购货时已交的增值税款,所以记在借方。
很容易理解的。
购物时的进项税必须是借方
进项税实质上 是你购物时已负担了的税 相当于你交的税
与你说的“应交税金的借方登记实际交付的税金”并不冲突
这是流转税中增值税的纳税原理 交在上一环节的税(即进项税)
可以在下一环节 即你们销售(即销项税中)时来抵扣
所以进项税应在借方
增值税采用的抵扣制 从账务上他在借方来抵减贷方的销项税
也说明这块就是已支付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