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
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的学生。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
(4)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30%,无补考科目。
2.学习成绩计算
根据教务处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考试和考查课程,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成绩=∑课程得分×学分/总学分(凡是教学计划内没有学分的课程,均按1个学分计算)。
3.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等级、比例和标准
等级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比例
≤2%
≤5%
≤18%
标准
1500元/人
1000元/人
500元/人
4.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提名,经院系评选、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后报学校批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每学年一次,与学年总评同时进行。
5.对获得优秀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证书。
(二)单项奖学金
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者,获得专利者,由学校按规定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经学校组织或授权,参加安徽省或国家举办的各类比赛、竞赛活动取得名次或奖励者,在精神文明或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情况,及时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证书。学生在不同级别的同一类活动中获得多个名次或奖励者,不重复享受。
一年一次,有单项最高的,但是评定是按学年算的,也就是一年一次,上半年加上下半年这样的最高才是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