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字面上理解,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你有权向公司出示书面通知表示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双倍补偿),为了不拖太长时间,你一定要去多次交涉协商,实际一点来说,时间你拖不起,对不对,为了得到几百元钱,案子可能会拖很久,所以,上诉后若对方拖时间就得不偿失了,
最好,协商,能给多少就要多少。 补充,让劳动部门知道这件事,对公司也是一种警示,不能让这样的公司觉得员工的利益好欺负。我处理过劳资纠纷,作为管理人员,我一直在帮员工,可是有些事情有苦难言啊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争议中劳动者被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时怎样主张自己的权益
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