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闹离婚男方不同意,女方法院上诉备案多久会判离婚?

2024-11-27 19:13: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婚姻法,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扶助的义务夫妻双方一方患病,另一方起诉离婚,患病一方不同意的,法院会认为起诉的一方涉嫌遗弃,没有履行法定的义务,一般很难判决离婚。

回答2:

第一,既然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就不应该是双方闹离婚,应该是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
第二,如果女方起诉,那么整个诉讼程序如果是简易程序,最长应该是三个月。如果是普通程序,应最长该是六个月。如果情况复杂还可以延长!
第三,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调和。该案,双方均无过错,法院不会草率的给出判决。

回答3:

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多久会判决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简易程序的要三个月,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回答4:

如果男方同意离婚一般3个月左右能判,但如果男方不同意离, 女方第一次提起诉讼,一般法院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直至6个月后重新提起诉讼。

回答5:

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离:

1.一般情况下

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审):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特殊情况下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麻烦情况下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4.总结:

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参考资料:谈离婚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