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锁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根据财税【2006】162号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不在该范围内的,不征收印花税。
因此企业签订电子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二、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62号)规定:“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征收印花税"
例如: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商品、货物买卖协议,需要申报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
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凭证,纳税人应自行编制明细汇总表,明细汇总表的内容应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订日期、适用税目、合同所载计税金额、应纳税额等。纳税人依据汇总明细表的汇总应纳税额,按月以税收缴款书的方式缴纳印花税,不再贴花完税。缴纳期限为次月的10日内,税收缴款书的复印件应与明细汇总表一同保存,以备税务机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