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于被刑事立案的当事人。也就是说,刑事拘留的前提是被刑事立案,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可以肯定的是当事人已经被刑事立案,被怀疑有犯罪行为,国家已经启动对其的刑事追诉程序。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公安或者检察院在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很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根据侦查结果的不同,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一是收集到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当事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二是收集到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当事人没有实施了犯罪行为;三是收集到的证据既无法证明当事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又无法证明当事人没有实施了犯罪行为,也即证据不足。如果是后两种情况,当事人都不会被判刑;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就会被判处刑罚,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根据依法可以免除刑罚或者不起诉的,也不会被判处刑罚。
因此,一旦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当事人及其家属就应该高度重视,比较明智的做法是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介入案件提供帮助,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犯罪行为,律师可以找到案件中有利于当事人地方,为当事人最终获得轻判做准备;如果当事人没有犯罪行为,律师可以通过扎实的工作,避免当事人蒙受不白之冤。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拘的后果,最长时间到底是多久?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被采取了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尤其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应当尽快咨询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提供专业帮助,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