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 质保责任怎么承担

2025-02-03 00: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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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D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考点来源】该考点来自教材的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的第四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回答2:

不经过验收的工程,发包方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但保修责任无法排除,保修期应从使用开始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