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积分入学怎么算

2024-12-05 07:31:2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各区有所差异,但都差不太多。

总分110分
基本分(30分)
符合参加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得30分的基本分。
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居住(暂住)且务工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的,每多一年得2分,本项总分不超过12分;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的,每多一年得4分,本项总分不超过24分;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申请就学的行政区购置商品住房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得20分;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居住(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同一行政区,并在该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得9分;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接受处理的不得分)。
附加分 (10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在厦门居住(暂住)且务工的年限按每年1分、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年2分计算积分,但总分不超过10分。
申请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只有符合基本条件,外来娃今年才可以申请在厦门上小学一年级(含公办和民办)。
申请在岛内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在厦门务工、连续居住(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申请在岛外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务工、连续居住(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达1年(含1年)以上。
不符合计生的,也可以申请积分入学,但是不能加分。

回答2:

积分入学的计算方法不变,总分依旧是110分,按照基本分30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三部分计算积分。




  • 基本分(30分)

符合参加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得30分的基本分。

  • 实际工作生活积分(70分)

1.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居住(暂住)且务工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的,每多一年得2分,本项总分不超过12分;

2.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超过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的年限的,每多一年得4分,本项总分不超过24分;

3.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申请就学的行政区购置商品住房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得20分;

4.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居住(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同一行政区,并在该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得9分;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得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已接受处理的不得分)。

  • 附加分 (10分)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在厦门居住(暂住)且务工的年限按每年1分、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年2分计算积分,但总分不超过10分。

  • 申请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只有符合基本条件,外来娃今年才可以申请在厦门上小学一年级(含公办和民办)。

  • 申请在岛内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在厦门务工、连续居住(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

  • 申请在岛外学校就读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在厦门务工、连续居住(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达1年(含1年)以上。

  • 不符合计生的,也可以申请积分入学,但是不能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