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A类B类驾驶证有记分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