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纠纷,离婚诉讼以及财产分配

2025-02-06 10:41: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话,破坏别人家庭的那女方该不该和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女方明知道对方有家庭,故意涉及并破坏别人家庭)”:
  (1)该不该受到法律制裁的问题:当然该。这种行为不是正当的恋爱结合,既有违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也违反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原则。
  (2)应该受到制裁的,不只是那小三,还有在婚内出轨的丈夫,既然你不再爱妻子和孩子,就该直言、离婚、并做出补偿,不该这样欺骗、欺诈、脚踩两只船。
  (3)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很遗憾,目前还很难制裁小三,因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都没有明确规定,这也是中国目前婚姻家庭法律方面的漏洞和缺憾。

  2、“如何保障原配双方的权益保障”:
  (1)您的意思,是保障无过错的原配偶的权益,还是保障原配“双方”的权益?虽然是原配,那出轨的一方是有过错的,还提保障什么权益?他出轨,是他在侵犯原配妻子的知情权、违反《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相互忠实义务,他和小三一样,也是侵犯原配妻子权利的侵权人呢?
  (2)做为无过错方,您应收集他有外遇、有孩子、同居的证据,争取在实在无法挽回、离婚时,为自己和孩子争得更多的财产和相应权益。

  3、“这样男方属于犯了重婚罪吗?他们的共同居住也有2年左右了”:
  (1)同居2年,还不一定就是重婚,您想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他和她重婚的刑事责任的,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或者,他和她在外又领了结婚证;或者,他和她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只有有证据证明他和她有以上两个条件之一的,才有可能追究他们的重婚责任。
  他和她再领结婚证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有民政局抬头,一般不会轻易得逞;有可能的是:他和她有夫妻名义在外同居。证据可以是:他和她以夫妻名义登记租房、买房或进行其他活动;他们租住地的邻居或居委会都认为他们是夫妻;他和她的亲友都认为他们是夫妻等等,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也可以是录音录像或证人证言等。
  (2)如果以他和她重婚的证据:她明知他有配偶,仍然与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她和他同时涉嫌重婚罪,您可以同时起诉他们两人;如果她不知道他有妻子,涉嫌重婚罪的只有他一人。
  (3)同居时间长短可以成为是否重婚的一个考察因素,但关键还在于:他们是否又领了结婚证、或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

  4、“如果离婚的话财产方面是子女父母都得到分配还是原配双方得到分配?破坏家庭的女方会得到什么?”:
  (1)如果离婚:只是夫妻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离婚时配偶不能分割),没有父母、子女什么事,但如果子女尚未成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
  (2)很遗憾地说:破坏人家家庭的女方,几乎不会受到任何法律制裁,虽然这极度不公!她受到的只是道德上的遣责,得到的却是“丈夫”和孩子和丈夫分得的财产!

  5、QQ和百度HI有区别吗?如果想通过聊天解决更多的问题,可以点击俺用户名旁的HI图标,与QQ聊天一样方便。

回答2:

非律师,但是可以给点建议。
一、重婚罪的问题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如果涉及到重婚罪的情况的话,外遇的男方和小三都会受到的法律的制裁,但前提是首先你有证据证明该小三知道男方有家庭;其次,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外遇男方和小三没有领结婚证,那么证明他们重婚的类型只能往上述类型的第二个和第三个上面靠拢,这里的关键点就是如何证明外遇男方和小三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否则的话就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追究的是刑事责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追究的是民事责任,两者性质不同。
外遇男方和小三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外在表现上来说,就是他们经常住在一起,同出同入,住在固定的房子里,而且以“老婆”“老公”等夫妻间的称呼在外人面前称呼对方,或者做一些在外人看来是夫妻的行为等等。这个是要搜集证据的,但是搜集证据的时候要注意,免得到时因为侵犯个人隐私而破坏证据的合法性。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首先,你们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有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没有的话,那么结婚之后所有纸板和赚钱的的财产都是夫妻共有的,离婚的时候是一人一半的;如果做了婚前财产公证的话,那么按照你们公证的方法来分。
其次,夫妻离婚财产是家庭财产夫妻一般情况下共同平分,子女是没有获取财产的权利的,除非原配双方的子女还未成年,那么离婚后获取子女抚养权的那一方可以获取较多的财产,另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成年之前的赡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后,无论是重婚还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原配女方都可以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要求过错方(即外遇男)给予损害赔偿。
该法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和你丈夫是因为你丈夫的上述行为导致离婚,对你造成的损害(包括精神损害),你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起向你丈夫要求的损害赔偿,这样你可以在家庭财产分割之后,还可以向你丈夫索取一笔赔偿金。
至于外遇的女方会什么也得不到,除非你老公愿意把自己离婚后得到的财产全部给她。

回答3: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回答4:

但如果现在原配双方要离婚,如果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话,破坏别人家庭的那女方该不该和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女方明知道对方有家庭,故意涉及并破坏别人家庭)。——没有制裁,我国法律没这方面的规定。

原配女方都知道,只是一直没有离婚。这样男方属于犯了重婚罪吗?——不一定。重婚罪有严格的条件,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如果离婚的话财产方面是子女父母都得到分配还是原配双方得到分配?——离婚是解除婚姻关系,只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破坏家庭的女方会得到什么?——她是法律关系外的人,不会有任何影响,在法律上,不会得到什么,也不会失去什么。

回答5:

1、按《婚姻法》规定,男方与外遇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事实重婚。(就是说男方与外遇要在他人面前相称为夫妻之类的。)
如果男方与女方只是以其他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兄妹、老板/秘书),不构成重婚罪。

2、重婚罪的主体是双重的,也就是说,这两个人如果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都构成重婚罪,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离婚分割财产,是在夫妻双方间就共同财产分割。外遇、子女都不参与分割,什么都拿不到。

4、本案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先通过刑事公诉或自诉让重婚罪成立,再到法院起诉离婚。这样的话,男方因为其严重过错,分配的份额将非常非常少。

5、现在首先需要的是掌握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第三人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