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团上班,提前一个星期打离职了,我可以现在就找他结算工资走人吗?还是需要扣除多少?

2024-11-23 03: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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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若是在试用期内的,可以结算工资办理离职,不需要扣除工资。

若是已过试用期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才属于合法辞职。若强行自离,需要赔偿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损失数额的举证责任)。

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用人单位有权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存在上述情形的,建议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离职和工资结算事宜。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回答2:

1、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结清工资。
2、美团不能克扣工资。
3、一般要提前30天书面申请离职。或者你可以与美团协商一致约定时间离职。
理由: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