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付小宝】为你解答:
监管细则中是有提到限额这一点,但是并未真正落实下来。
这个限额的具体要求如下: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但是,这个细则要落实是很难的,标准太过严苛,波及范围太广,当下大多数平台都涉及到车贷、房贷、供应链金融,额度限制在20万的情况很多平台都不得不进行转型。加上联合存管被否定,很多的不合规平台都会在这个过程中被自然淘汰。”